根据不同的加热温度,回火可分为低温回火、中温回火、高温回火三种。低温回火加热温度≤250℃,回火目的以消应力为主,基本不降低强度硬度,不恶化韧性,回火组织称为“回火马氏体”,多用于耐磨钢。中文回火加热温度250~500℃,回火目的为获得较高的弹性极限、屈服点和一定的韧性,回火组织称为“回火托氏体”,多用于弹簧钢。高温回火加热温度>500℃,回火目的为获得强度适中、韧性塑性良好的综合性能,回火组织称为“回火索氏体”,一般用于结构钢、容器钢。高温回火、中温回火性能变化的一般规律是:屈服强度提高,抗拉强度降低,硬度降低,延伸率、冲击韧性提高。调质(淬火+高温回火)钢的性能与淬火态性能相比较,较直观区别是屈强比提高。当其屈强比明显偏低于平均水平时,可能存在淬火不充分或回火温度偏低的情况。低温回火对基本力学性能影响较小,主要起消除应力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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